采購項目描述: 1、必要性:為保證與原有服務項目的一致性和服務配套的要求。 2、項目內容: 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光明登記所位于深圳市光明區光明街道華裕路光明新村1棟1層,總建筑面積13000 ㎡; 服務內容及標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物業公共服務 1.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 1.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1.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1.4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5公共綠地養護和管理。 1.6清潔服務,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不含本物業內部專有部位清潔衛生。 1.7協助做好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1.8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1.9協助做好小區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建立消防管理制度;不含本物業內部專有部位消防設施的維護、運行與管理。 1.10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2)物業專項服務 2.1采購人將光明新村1棟1層安保、清潔打包成物業專項服務納入成交人統一管理。 2.2成交人配備專職窗口1名、3名安保人員和2名清潔人員,按照雙方所共同制訂的《光明新村不動產登記中心安全防范和日常保潔工作方案》所規定的各項內容,提供專業的安全護衛和日常保潔服務工作。 2.3成交人選派窗口服務、護衛員和清潔員必須經過正規培訓。遵守規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辦公環境和秩序。 2.4對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治安和災害事故時,應及時按照職責采取應急防范和補救措施。 2.5加強安全防范區域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并協助處理。 2.6對護衛人員進行在職培訓、監督和管理,不斷提高安全防范和服務水平。 2.7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必須統一工服,著裝整齊有序,并在工作時間內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在工作時間聚眾閑聊。 3、時限要求: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本項目為長期服務項目,長期服務項目政府采購合同履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十六個月,由采購人根據履約情況,決定是否續簽合同,如采購人決定續簽合同,合同一年一簽,最多續簽兩次。 4、成果要求:按照深圳市物業管理優秀小區服務標準提供物業公共服務,按照《光明新村不動產登記中心安全防范和日常保潔工作方案》提供物業專項服務。 |